被告是一名来自奈良市的49岁男性办公室工作人员。<据警方介绍,去年11月至今年4月间,他未经女同事允许,将一个小型苹果AirTag设备安装在她的车上,获取她的位置数据,对她说 "你昨天在医院",并开车跟踪她,从而违反了《跟踪者监管法》。他涉嫌违反了《跟踪管理法》。
当这名妇女想卖掉她的车时,发现车身底部粘有一个 “AirTag”,这才发现损害。
两人在公司的接触不多,据说是公司员工单方面拉拢她,她在自愿接受询问时告诉警方,她想知道他在做什么,并承认了这些指控。
“AirTag “是一种个人物品的标识。
“AirTag “是一个直径约三厘米的装置,旨在防止个人财物和其他物品的丢失。
警方敦促人们不要将该设备用于最初设想之外的目的,因为滥用可能会导致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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